賽親之友捐款贊助
「賽親之友」,申請人一年贊助捐款本會金額達新台幣 70,000 元整者,或美元 2,400 元,即為本會「賽親之友」,可選擇申請「樂齡生活規畫服務」,相關規範及福利請詳見「回饋服務章程」 及「服務方式及事項」。捐款人本人或捐款人指定親友可享有本會為期一年50次(共計50小時)持續性到府訪視的捐款回饋服務(適用之年度訪視次數,另依【基本型或特殊型計算】)。接受服務之長者,若其同住所之第二名長者(例如夫、妻或其他同住人),如一年贊助金額達新台幣50,000元整者,或美元1,700元,亦得同時享有為期一年回饋服務。
*年度50次回饋服務,可分期捐款,首次最低捐款金額為新台幣15,000元整(等同於10次回饋服務),其後分期捐款得為新台幣15,000元或新台幣15,000元的倍數。
基金會在收到您的捐款後,將開立捐款收據並郵寄給您,收據可抵扣所得稅額(如個人綜所稅率40%者,7萬元贊助金實付4萬2仟元:70000x60%;稅率30%者負擔4萬9仟元:70000x70%),敬請妥善保管,再次謝謝您的愛心善捐!